

农家乐地方标准十月十五日正式实施
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文化及农民生产、生活等资源,以农村体验为特色的享受环境和生活的乡村旅游活动点(区)。近年来,农家乐乡村游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这缘于久住繁华城区的人们厌倦了城市的繁杂和喧哗,渴望到山清水秀、宁静质朴的地方,亲近自然,放松心情,满足对农耕文化、乡土文化的亲身体验。同时,农家乐凭借地道的农家饭菜、纯天然的绿色食品、秀美的田园风光,以及廉价收费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已成为旅游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且发展态势看好。
一、编制黄山市“农家乐”地方标准是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特色是旅游的魅力所在,农家乐体现了旅游业的这一特点。在国外,如欧洲乡村旅游距今已有100多年历史,兴盛于上世纪70年代。进入80年代,以法国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有了蓬勃发展。在国内,四川成都是农家乐的发源地之一,也是最早开展此项旅游活动的城市之一。经过近几年的培育,农家乐在四川、贵州、安徽、山东、浙江等地已成为乡村旅游的一种新兴旅游项目,正日益受到都市游客的青睐,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黄山市是我省“两山一湖”旅游发展战略的最主要区域,其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博深,生态环境优美。在具有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黄山周围,景观簇拥,有世界文化遗产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全国四大道教圣地之一的齐云山,江泽民同志亲自命名并题名的“花山谜窟”,“黄山情侣”太平湖,“山水画廊”新安江,“活动着的清明上河图”屯溪老街,“绿色明珠”牯牛降等众多名胜。在发展农家乐这一旅游产品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现黄山市境内已开发的各类景区景点达50多处,其中80%以上在农村。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市乡村旅游总接待量达400万人次左右,旅游总收入约20亿元。有近6万农民从事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人均年收入超6000元。为此,黄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若干意见》,要求把农家乐作为发展旅游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头戏”来抓。《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培育100个“农家乐旅游专业村”,2000户“星级农家乐”庭院。
黄山市农家乐旅游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为:一是经营模式单一,以提供乡土特色风味餐为主,缺少住、娱、购等旅游要素。二是硬件投入不够。不少农户,缺乏营销意识,只愿受益,不愿投入,造成旅游配套设施不足,处于低位发展水平。三是品牌与服务意识淡薄,许多从业农民既是管理员,又是服务员,缺乏培训指导和规范,处于粗放经营状态,甚至有的卫生、环境状况很不理想。四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缺乏具操作性、约束力强的依据来加以引导、规划和管理。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黄山市农家乐的发展,亟需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编制黄山市农家乐地方标准的历程。2005年10月中下旬,由市长李宏鸣亲自率队就旅游发展包括乡村旅游赴成都、峨嵋山、张家界市考察学习。今年4月23日至5月2日,又率欧洲乡村旅游专题考察团,对瑞典的哥德堡市,法国的拉汤布拉德、玛希、南锡、华乐阳等市,德国的特利尔、考布伦茨、吕德斯海姆、海得堡、滴滴湖、博登湖和新天鹅堡等12个乡村旅游热点市和地区,进行了专题考察,并分别会见了国家旅游局驻巴黎办事处主任杨文珍、法国省级旅游联合会秘书长等就双方的旅游合作和乡村旅游等问题进行了广泛地交流和深入地探讨。为有效引导农家乐旅游发展,规范农家乐旅游服务,促进其呈健康、良性发展,黄山市于2005年就已开展了农家乐旅游接待户的评选活动,并在全市评选出15家“市级”农家乐旅游接待示范户。目前,全市另有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5处,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3处,这些“示范户”、“示范点”和2005年的“市级”农家乐评选活动为编制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地方标准打下了 “丰富的物质”基础。今年年初,市质监和旅游部门联合,着手启动了农家乐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明确指出,制定农家乐标准要结合黄山市的实际情况,要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方面通过网上查阅和收集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另一方面积极向农家乐发达省市咨询、学习和借鉴,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了黄山市地方标准《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简称《农家乐标准》)。初稿完成后,编制组又对标准反复斟酌,反复讨论,前后对照,逐字逐句“磨炼”直至定稿。经过几个月的艰辛努力,2006年9月22日,市质监局和市旅游局联合组织召开了《农家乐标准》审查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起点高,立意新,符合实际,积极可行,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应该予以审查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审查的意见,编制组再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完善,于2006年10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
三、黄山市农家乐地方标准的总体情况与主要特点。《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了黄山市实际情况,为农家乐立了“规矩”,对农家乐经营作出了明确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要求。根据标准,全市范围内的农家乐旅游服务将按质量划分为五个等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的多少直接代表了农家乐服务质量的高低,相当于农家乐中的“星级酒店”。星级评定内容不仅从设施、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而且还从经营服务场地、接待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服务项目五个大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将采取业主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办法,由业主向辖区内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按等级评定权限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农家乐专业评定机构组织评审。
就整体而言,黄山市《农家乐标准》体现了五个特点:一是更加贴近实际。考虑到农民的生活现状,如资金投入、当地的建筑特点等,对一星、二星农家乐的客房,则未作要求。二是具有前瞻性。结合黄山市大力推进旅游国际化的战略部署,在对四、五星农家乐的要求上,提出了一些与国际接轨的细节,如要求设置残疾人专用厕位,尽管目前没有,但是为农家乐的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三是注重环保。标准中从一星到五星均对环保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对空气质量、噪声质量、 饮用水、 污水排放、 油烟排放等都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各项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尤其对三星级以上的农家乐提出了“不提供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不可降落解用品”的要求,更加注重了对现实中污染源的控制。四是在讲求服务质量的同时,特别关注了文化性。如在经营服务场地方面,建筑风格要独具地方特色,总体文化内涵丰富;农家乐旅游点所在村附近有一定的自然景观,旅游景点或特色明显的的古建筑、古牌坊、古桥等徽派景观。
下一步,市旅游部门将按照该标准,进一步细化、制定《农家乐星级评定评分细则》,通过在全市开展“星级”农家乐的申报、评选活动,来加快农家乐地方标准的宣传,以更快更好的带动黄山市星级农家乐的建设和推广。
四、黄山市农家乐地方标准出台的意义。今年,国家旅游局确定了全国旅游宣传的主题为“2006中国乡村游”,宣传口号为“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黄山市农家乐标准可以说是建市以来旅游行业出台的第一个地方性标准,也是目前省内最为齐全、涉及内容最为丰富、细致的农家乐地方标准,在推动全市旅游标准化的建设方面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该标准的实施,是旅游行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能够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剩余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也是培育新型农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该标准的实施,为黄山市加强农家乐旅游的有效管理提供了依据,对提升黄山市农家乐旅游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内涵,引导农家乐旅游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提高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具有积极的意义。此外,农家乐标准的发布、实施,开创了黄山市新兴的旅游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它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服务来促进旅游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在黄山市推进旅游国际化进程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